在歷史建筑改造、加層和改建中金屬鋼結構的應用可以追溯到17世紀。從1667年到1670年,卡洛·佩羅在盧浮宮平頂過梁和穹頂的結構加固和翻新中使用了鍛鋼預制構件。在法國巴黎萬神殿修復工程的入口處,另一位建筑師蘇芙洛用鑄鐵預制件加固了桃花。
此外,針對歷史建筑的獨特特點,對建筑原材料的實際操作也提出了明確的規定。為了更好地防止破壞原有場地和建筑立面原材料,工程施工全過程應盡量減少對自然環境的危害,并能更自由地配合原工程建筑的造型。鋼結構在生產過程中具有整體性、安裝性和兼容性的特點。另外,原有工程建筑在荷載傳遞過程中的破壞較小,因此考慮了對歷史建筑進行更新改造的廣泛規定。
當地政策法規要求,這種裝修必須是臨時性的,今后可以續租或更換。因此,建筑設計師簡單地采用了鋼結構,并在工程大樓內召開了“鋼結構大會”。在這座工程建筑中,花園鋼、工字鋼、桁架結構、樹木支撐點、服務平臺鋼框架結構這一技術與意大利獨特的現代主義技術相結合。歷史建筑營造了綜合的氛圍,這種零碎的新技術被裝飾在其中。此外,鋼結構玻璃雨棚本身的變化只是為了更好地融入到不同的歷史建筑部位的損傷和結構缺陷中,因此必須不斷地改變其承載方式。功能的多樣性主要體現在結構的多樣性上,而結構的多樣性也是對原有工程建筑的維護和襯托。